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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動力療法(PDT)

首頁 > 尖端治療 > 光之卷 > 光動力療法(PDT)

  光動力療法是用於某些表淺癌症的消融療法,他的作用原理是結合光敏劑和發射特定雷射波長的光源系統,如Diomed630主機能發射630奈米波長的光線。當兩者一起作用時,累積在腫瘤組織內的光敏劑會被雷射光活化,在含氧環境中殺死癌細胞。 所以施行步驟首先要給予光敏劑(口服、靜脈注射、或局部塗抹),光敏劑具有會局部滯留於腫瘤組織內的特性,腫瘤內濃度會比正常組織高許多。醫生再以特定波長的光照射腫瘤處以激發光敏劑,透過氧分子的參與 及伴隨的光化學反應,產生對細胞有毒性的單態氧,自由基(free radicals),產生細胞毒性作用,進而導致癌細胞受損乃至死亡。光動力治療除了產生單態氧和自由基直接殺傷 病變細胞,亦可能引發毛細血管內皮損傷和血管栓塞造成局部微循環障礙,進一步導致病變組織的缺血性壞 死。此外,近年來研究顯示光動力治療亦可能活化免疫系統導致細胞毒殺作用。 可見光動力療法有三個主角,光敏劑(photosensitizer),氧分子(oxygen),以及光源(Laser Light)。光敏劑本身並無毒性,若以特定波長的光照射,會激發光敏劑產生有毒性的單態氧,此時才能選擇性殺癌 細胞。 光動力治療能夠選擇性殺滅癌細胞而對正常組織 胞傷害較小的原因主要是基於特定病變組織能滯留較多的光敏劑,等於是用光敏劑將癌組織及細胞標示出來, 然後再用特定波長的光照射,產生對細胞有毒性的單態氧,而單態氧能滲透的距離很短(只有20 nm),且存在的時間很短(40 nsec),所以只能作用在光敏劑所在的細胞,不會傷害光敏劑含量低的正常細胞。


PDT優點

  光動力治療的手術時間短﹐不需住院﹐一般治療本身侵入性很低,可立刻回復正常生活。另外,光敏劑大多只停留在標的組織,再加上光動力治療只影響光照區域,因此治療的範圍會侷限在腫瘤組織上而較不影響正常的組織,可保留大部分的正常組織及其功能。此外PDT可與外科手術、放射線治療、化學療法合併使用, 並且可以反覆多次治療而不會造成治療耐受性,可以反覆施予。由於治療的深度受限,因此它反而可作為外科手術後殺死微小表面殘存腫瘤的輔助療法,而不會傷害到正常的組織。


PDT限制

  光動力療法主要的限制是殺死腫瘤的深度,如630奈米波長的光線只能穿透0.2至2公分。此外腫瘤內的血塊、血流及壞死組織也都會影響光的穿透性。很顯然的不適合太大的腫瘤。雖然有人利用光纖插入腫瘤,每一公分距離插入一條光纖,用來進行間質式光動力治療(interstitial PDT)或雷射消融治療,但是總是不太方便 與實際,而且光照量也不太均勻。 光動力治療術後必須避免強日光照射到皮膚,避光4到6週,否則容易引起皮膚光過敏。第二代光敏劑已經改良,可以降低光過敏的副作用。


使用時機

  一般而言,惡性腫瘤、某些癌前病變及一些良性病變 (例如發炎組織)會滯留較多的光敏劑,只要這些病灶處於光源能夠抵達照射的範圍,就有可能成為光動力治療的適應症。

  • 所以一般認為光動力 治療適合治療表淺且光容易到達的病灶,不論是直接照 射或經由內視鏡導光,例如皮膚、口腔、或肺、氣管、腸胃道、膀胱等空腔性器官。
  • 一般而言,不會全身轉移的惡性腫瘤, 像腦部神經膠瘤,或是很少轉移的腫瘤,例如皮膚的 基底細胞癌(BCC; basal cell carcinoma)、鱗狀細胞 癌(SCC; squamous cell carcinoma)、惡性肋膜間皮 瘤(MPM; malignant pleural mesothlioma)、膽管癌 (cholangiocarcinoma)等,以及一些癌前變化,例如 光化角化症(Actinic keratosis, AK)及原位癌(SCC in situ, Bowen氏疾病)較適合光動力治療減低完全或部份阻塞支氣管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阻塞幾症狀緩解。
  • 光動力治療不僅用於治療癌症,也用來治療其他非癌瘤疾病,如老人退化性黃 斑症(Age-Related Macular Degeneration, AMD)、心 臟冠狀動脈阻塞(Coronary Artery Occlusion)、類風濕 性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乾癬症(Psoriasis)、 痤瘡(Acne)、光化角化症及疣(wart)等。
  • 迄今為止,光動力治療在國外已成功地用以治療 膀胱癌、食管癌、支氣管癌、口腔癌、皮膚癌、鼻咽 癌、喉癌、子宮頸癌、陰道癌、外陰癌、陰莖癌、胸 膜間皮瘤、肝癌、胰腺癌、膽管癌、腦腫瘤等惡性腫瘤,食管鱗狀上皮不典型增生和巴瑞特氏食道症 (Barrett's esophagus)、支氣管上皮不典型增生、膀胱移行上皮不典型增生等癌前病變,以及老年性眼底黃斑病變、皮膚鮮紅斑痣等良性病變。
  • 在台灣常用的情形為用於治療標準治療(手術﹐放射線或化療) 失敗後或不適合接受標準治療之病人以減低完全或部分阻塞的食道癌患者的症狀,減低完全或部份阻塞支氣管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阻塞症狀,治療不適合手術及放射治療之患者的微侵犯非小細胞肺癌。

光動力療法實際上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靜脈注射光感藥物:藥物會標定累積在腫瘤細胞內,在一般組織內平均40-72小時內會被代謝掉,但在腫瘤、皮膚和網狀內皮系統內會存留較久。

  第二階段為治療階段,服用光敏劑後的病人,大約在40-50小時,醫師會用雷射光纖,將光纖導引到病灶區後,開始照射相對應波長的雷射光,啟動光化學效應,活化細胞內累積的光感藥物。光化學效應會產生毒殺腫瘤細胞的效果,以達到腫瘤壞死的現象。腫瘤壞死和相關的發炎反應可能會持續幾天。

PDT 術前注意事項

1.血液常規,肝腎機能及凝血功能檢查。

2.填寫治療同意書。

3.局部麻醉病人不必禁食,但不要吃得過飽。全身性麻醉病人需要禁食,通常要進食超過六小時。

4.以內視鏡,膽道攝影等影像工具先確定治療路線暢通與否及設計治療範圍。

5.檢查家裡的窗戶是否有窗簾等遮蔽物,以阻擋陽光。

6.注射光感藥物時,需攜帶太陽眼鏡、帽子、手套、長袖衣物

PDT 術中注意事項

1.注射光敏劑後到光照治療前病人必須避光。

2.視需要進行局部麻醉,靜脈麻醉或是插管全身麻醉。

3.可分經導管體外治療,內視鏡下治療,或是傳統手術中治療三種。

4.術中意識清醒者如有不舒服應當場跟醫護人員反應。

PDT 術後注意事項

1.經皮導管治療之病人六小時候可以恢復喝水或進食,如果有嘔吐等不適則建議繼續禁食至症狀消失,內視鏡或傳統手術下進行的病人則依醫師指示再開始進食。

2.前三十天要穿著長袖衣物保護遮蓋皮膚,避免直接的日光曝曬或在沒有窗簾遮光的窗戶旁曝曬,避免亮光,例如:檢查燈、手術燈和沒有燈罩的電燈泡,太陽下山前限制戶外活動。戴非常黑的太陽眼鏡保護眼睛。

3.不用限制自己在一個全部黑暗的房間裡,室內低瓦數的光源能分解存在於皮膚內的光感藥物,並減少光敏感反應

4.防曬等產品沒有保護的作用,再高的防護係數也一樣。

5.三十天後可以暴露一小部分的皮膚於日光下,例如您手背或臂部的皮膚。24小內如發生了光敏感反應(紅、腫、起水泡),繼續避免照光,兩個禮拜後再試。如果24小時內沒有發生反應的話,可以逐漸增加照光的時間。如此有助於清除體內的殘留光敏劑,但仍避免在太陽最大時(早上11點至下午2點之間)到戶外太久。

6.後續的追蹤方面,可須採用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之顯影檢查來追蹤,內視鏡或是導管內攝影有助於觀察療效。一般治療後一個月會進行第一次檢查,如果發現仍有存活腫瘤,可儘早再次治療,此後建議三到四個月追蹤一次。

風險及併發症

  照光所用的雷射波長主機所發射的雷射光為低功率,並不會發熱,也不會燒傷。而光敏劑一般毒性也甚低,而配合在一起產生PDT後,最常見的副作用為治療部位附近腫脹、發炎、身體不適如胸痛、背痛、腹痛或者呼吸困難。殘留在皮膚內的藥品,也會發生光敏感性反應,因此接受光感藥物起,大約有30天(因身體代謝能力而異),皮膚和眼睛會對強烈的光限非常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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